关于(2016)第26号禄丰县办公电子产品采购招标公告的更正通知
由于采购单位所采购项目要配套使用、正常运行。决定把招标公告第五条评标原则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单项中标,确定中标单位。更正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总价低价中标,确定中标单位”。
经请示,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决定对招标公告的内容发布更正通知。
特此公告
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878-4121199 4130308
传真: 0878-4130308 地址: 禄丰县财政局一楼
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878-4125957
传真:0878-4125959 地址:禄丰县金山南路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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