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XS-JKZXJKSB-CG-01: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口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7-14来源:转载点击:1118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口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XS-JKZXJKSB-CG-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口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供货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口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CXS-JKZXJKSB-CG-01。

    三、资金预算:约68万

    四、招标范围:采购气相色谱仪一台(原装进口产品)

    五、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

    质量及要求:

    1、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技术参数没有品牌倾向,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达到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若参数有品牌倾向,作为投标产品的基本性能参考参数。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如果为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涉及医疗设备的授权书或提供国内代理商(提供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所涉及医疗设备的授权书;

    5、外省企业须提供在云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并且有2年内在云南省内的供货业绩;

    7、气相色谱仪必须为原装进口产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前台(楚雄市秀苑路1号)。

      2、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有效材料:

    投标人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覆盖本次采购项目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涉及医疗设备的授权书或提供国内代理商(提供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所涉及医疗设备的授权书(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九、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转账方式将¥13000.00(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转账到中国建设银行楚雄市开发区分理处,账号6217003940000454940,并到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丰胜路238号四楼)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为准。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时间交纳,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8月2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楚雄市秀苑路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招标人: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人:刘学彬

    联系电话:13987857291

    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张美玲

    联系电话:15198840334                                           

     2016年7月12日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