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项目(二次)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德缘招【2016】0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德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项目(二次)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医用医疗设备的供货、安装、运行维护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日期:按合同签订时间。
3、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
5、采购金额:约74万元。
6、分包情况: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包报名投标。
7、交货地点:楚雄州人民医院。
8、采购清单: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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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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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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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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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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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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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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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泵血液透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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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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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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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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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泵血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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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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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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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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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膜透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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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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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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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提供新证);
3、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和管理服务;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有能力提供采购内容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6、投标人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服务优良和较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7、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8、如果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开标时须出具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全新原厂正品,进口设备在验货时均需提供中文海关报关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 12 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人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国或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至报名现场审验报名,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1套/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 12 月29日上午 09:30 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站》、《中国采购招标网》上发布。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 楚雄市鹿城南路318号
联系人:邹兵
联系电话:18987833366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德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新发村鼎易天城9幢B区1502室
楚雄办事处地址:楚雄市龙江路58号翠湖雅园2幢1801室
联 系人:欧林仙 刘慧燕
电 话:0878-3166779 13238786205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