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阳光花园2013年项目(三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云南龙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楚雄市阳光花园2013年项目(三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楚雄市阳光花园2013年项目(三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YNLT(2016)CX第09 号
3、采购内容:(注:详细技术要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1)门卫及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2)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依法管理承租人个人信息,谁泄漏、谁负责;(8)对市住建局通知需要腾退的房屋进行认真登记、检查验收、查抄水表、电表起止、与住户结清水表电表费用,对需要维修养护的房屋进行维修养护;(9)配合给排水公司,供电公司做好水电费的清缴工作;(10)阳光花园2012年项目与2013年项目临边维护管理;(11)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完成对小区的相关管理工作。
4、服务期限:两年。
5、服务地点:楚雄市阳光花园(三期)。
6、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总价36万元, 物业管理服务费1.2元/月•平方米。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为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的法人组织;
3、主要负责人要求:须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主要负责人可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本人;
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员工工资记录;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选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5)提供的所有申请文件均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5、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和合同包内的所有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申请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以上要求,若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是委托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证照为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前台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1月3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为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室。
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龙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楚雄市八一路174号 地址:楚雄市环城西路95号3楼
联系人:李应红 联系人:王琼梅
电话:13577835077 联系电话:18687850088
日期:2016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