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中和镇整乡推进精准脱贫产业发展林产品加工设备(核桃烘干机)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DCZBZC2017[025]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招标项目为永仁县中和镇整乡推进精准脱贫产业发展林产品加工项目,已通过相关主管单位审核批准,采购人为永仁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提出申请。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永仁县中和镇整乡推进精准脱贫产业发展林产品加工项目
采购内容:设备(核桃烘干机)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17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永仁县中和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招标设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核桃烘干机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本次采购物品应包含在经营范围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所投主要硬件产品生厂商须在云南设有常驻的办事机构和产品备件库,并提供云南服务机构的地点、服务人员构成。
(五)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主要硬件产品设备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供货期承诺原件。
(六)投标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七)以上需要提供的文件如有不符或不全的,其投标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投标保证金: 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至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2)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前携带交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单位: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楚雄兴彝村镇银行营业部
帐 号:3017721000046559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3)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如需邮寄另加50元邮费,款到即寄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7日下午14:30时至15:00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7年4月7日下午15:00分;
开标地点: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永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仁县中和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中和街18号
联 系 人:李师
电 话:1350878693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大昌招标代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楚雄市开发区拨云中心主楼1102房
联 系 人:曾海涵
电 话:0878——3243977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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