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PET-CT预评价采购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1 .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PET-CT预评价采购服务项目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YNZZ201703-23楚雄。
2.2招标内容: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一家具有对医院新增PET-CT预评价资质的单位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新增PET-CT进行预评价。
2.3服务期:预评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取得预评报告,超出时限一天扣预评款的1%.控评,自机器安装验收,我方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须取得控评报告,超出时限一天扣控评款的1%。
2.4费用预算:35万元。
3. 服务商资格要求
3.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服务商还应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卫机委颁布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证书。
3.2.2投标人具有国家卫计委甲类大型设备PET-CT预评、控评资质,至少有相关预评、控评的业绩壹项(以批复或公示为准)。
3.2.3完成预评取得批复后付中标价的30%,完成控评取得批复后付中标价的50%,验收取得批复后付中标价的20%,医院在收到合格的预评、控评报告后分批付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26 日至2017年 5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服务商,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参加的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相应的资质证书。
报名时应出示上述资料的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登记后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作为报名资料提交报名受理处备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4.4 ★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服务商不得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 5 月 9 日 下 午 14 时00分至2017年 5 月 9日上午 14 时30分,地点为: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9 日 下 午 14时3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2017年 5 月 9 日下午 14 时30分;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站》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318号
联系人:李建琼 联系电话:1528852476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楚雄市龙江路58号翠湖雅园2幢1403室
联系人:刘眉 联系电话:15987869865、0878-3156170
2017年 4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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