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民族中学搬迁PPP项目咨询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腾龙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的委托,就“楚雄州民族中学搬迁PPP项目咨询服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YNTLCG-2017-1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楚雄州民族中学搬迁PPP项目咨询服务
2、咨询服务内容:PPP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四个阶段,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文件、文书,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3、采购预算:70万元。
4、成果完成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分阶段完成相关报告成果文件的交付。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其他内容。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招标代理(中国政府采购网已备案)、咨询、会计、造价、资产评估、工程监理、设计等与采购项目相符合的资质(三项及三项以上资质);其中,招标代理(中国政府采购网已备案)为必须具备的资质。
(2)咨询服务企业必须入选云南省财政厅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库。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个人名义参加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 2017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资质证书、入选云南省财政厅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库证明等全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装订成册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后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9:30时以前送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厅,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上午9:30时。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4000.00元。
2、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日,将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
3、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云南腾龙招标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牡丹支行
银行帐号:2516032409200029473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采购单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8-3121217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龙江路84号
邮政编码:67500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腾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琼
联系电话/传真:13638720166 0878-3375511
联系地址:楚雄开发区井家小区B组48号天惠酒店二楼
邮政编码:675000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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