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2号:禄丰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电子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17)23号

    日期:2017-10-17来源:转载点击:2654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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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禄丰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电子产品)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禄丰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申请,经县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对禄丰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备(电子产品)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禄丰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电子产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17)32号

    3、采购预算金额:总金额975223元。

    4、采购内容:(注:详细技术要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具体交货时间按政府采购项目购销合同书的要求办理。)

    6、质量要求:符合参数要求,产品质量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产品保修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的12个月。产品发生故障24小时到达现场(中标人应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投产品涉及计算机的须自带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7、维修地点:禄丰县各行政事业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7、主要设备具有厂商或材料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详见货物需求表及技术要求)。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禄丰县电子政务门户网下载招标文件。

    2、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17 11月7日  11 00 分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 117  11 00 分。

    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90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供应商应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收款单位: 禄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账    号:  2516044429200062281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县支行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心四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首次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应带到现场。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集采机构名称:禄丰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金山南路54号 

    联系电话: 0878-4125957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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