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CG-20180507-4:禄丰县学校食用菜籽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22来源:转载点击:1768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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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禄丰县学校食用菜籽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5)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禄丰县教育局的委托,对禄丰县学校食用菜籽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供货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禄丰县学校食用菜籽油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YNCG-20180507-4

        三、资金来源:禄财教2018-22号 2018-2019学年中央、省、州和县级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四、采购预算:813.1601万元 

        五、招标范围及交货地点:(注:详细采购要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每个投标人可对2个包提出申请。

    包号

    品名

    主要配置要求及技术标准

      数量

     (升)

    A包

    国标一级菜籽油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详细情况说明

    216939

    B包

    国标一级菜籽油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详细情况说明

    211040

    合计

     

    427979

    备注:

    1. 根据226所学校位置区域分为二个标段(A、B两包):第一标段(A包)103所学校(即仁兴镇、碧城镇、勤丰镇、和平镇、土官镇、彩云镇和恐龙山镇7个镇);第二标段(B包)123所学校(即金山镇、中村乡、一平浪镇、高峰乡、广通镇、妥安乡和黑井镇7个乡镇)。

        2.按所投标段提供不少于1桶(5升)样品。

        3.采购供货期: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两个学年。

        六、采购要求

    1.供货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备有关资质、仓储、供货和配送能力(需提供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场所照片等资料备查)。

    2.供货方三天内无条件更换不合格产品,所需费用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3.中标价格含食用菜籽油的生产、储藏、运输、配送、税收、检测检验、留样等相关费用。

    4.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符合招标货物技术标准的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包括“食用油脂转基因成分检测”和“产品质量检测”2个检测报告,其中,菜籽油质量检测报告需包含18个以上具体的必检项目:脂肪酸组成、BHA、BHT、TBHQ、苯并(a)芘、总砷、铅、黄曲霉素B1、色泽(比色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烟点℃、冷冻试验和溶剂残留等)供公开招标时进行审核。

    5. 中标后,每次配送时向各校点提供由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货商企业印章),原件送县学生营养办存档。其中,菜籽油每年一次组织不定期随机送检,送检产品由禄丰县学生营养办从配送至学校的产品中任意抽取封存,交由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机构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抽样送检各环节供需双方均全程参与。检测报告需包含18个以上具体的必检项目:即脂肪酸组成、BHA、BHT、TBHQ、苯并(a)芘、总砷、铅、黄曲霉素B1、色泽(比色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烟点℃、冷冻试验和溶剂残留等),涉及的抽样、运输和检测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6.每次配送到学校的食用菜籽油必须免费向各校点提供1份(同一配送批次中有不同的生产批次,则每个生产批次留样1份)留样,每份不低于100毫升,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

    7.中标后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或部门代理供货配送及代开销货发票。产品配送期间不得中途更改成品加工厂。

    8.配送地点:禄丰县226所学校,具体学校名称由县教育局提供详细清单。

        七、生产规模及配送能力

    1.有固定经营场地且不少于150-200平方米,有专用运输车3辆及以上,工作人员10人及以上。

    2.出入库台账管理建立健全,有近2年的台账资料。

    3.供货商有较完善的配送领导机构和人员,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

    4.运输管理要求:

    (1)食用菜籽油由中标企业组织专人按签订的购销合同直接配送,每次配送前车辆应进行严格清洗消毒,不得委托、转交其他代理部门配送。

    (2)运输车辆货箱应密封上锁,同车除食品外严禁夹运其他物品和中途离车无人看护,防止菜籽油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破坏。

    (3)产品配送到学校后,应规范装卸,防止剧烈碰撞引起产品外包装变形、破损。

    (4)按照国家粮油运输标准,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污染,不得与有毒物、有害物、有异物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装。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有关材料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3.生产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4.具体要求如下:

    (1)如是生产厂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备查: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委托);

    B.营业执照(须具有本项目销售经营范围);

    C.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D.食用油脂转基因成分检测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E.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F.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G.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H.生产商投标的还须具备:有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条件;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有必要的检验仪器和素质良好的专职检验人员;有稳定的产品质量,近三年未发生过质量事故;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仓储和食品配送能力。

    (2)经销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备查:

    A.生产厂家授权经销证明(生产商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同一法人、同一集团下只允许一家子公司参与竞标,以到达现场报名时间为准);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委托);

    C.营业执照(须具有本项目销售经营范围);

    D.食品经营许可证;

    E. 食用油脂转基因成分检测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F.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G.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H.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九、投标要求

    1.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货物样品,一旦确认中标方,将样品封存至签订合同时。

    2.投标人要具有稳定的货源,具有配货送货等流程的运转能力,配送人员具有健康证。

    3. 提交投标文件时,内附商品质量及卫生安全承诺1份,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每批次均合格,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4.中标商与学校签订合同,并向学校提供正式发票,不得委托其他公司代开销货发票。产品配送期间不得中途更改食品加工厂,在供货配送期内只能采用唯一外包装物,中途不得更改外观。

    5. 中标价格含产品的生产、储藏、运输、配送、税收、检测检验等一切相关费用,食品中标后在供货配送期间,无论市场价格如何波动,一律执行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6.食用菜籽油2个月配送一次。第一次送货时,供货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复印件(加盖供应商企业印章),送至各校点存档备查。    

    7.供货方必须保证每次配送时,向各校点提供由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食用油脂转基因成分检测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货商企业印章),原件送县学生营养办存档。

    8.食用菜籽油包装桶标准应该符合GB7718-2011及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注产品相关信息,如:厂家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批号、检验员、数量等。

        9.供货商出资每年一次对各学校后勤管理及有关人员进行食品配送、食品验收、质量鉴别、安全加工等有关知识培训。

        十、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7月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未注同);

    报名方式:必须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时通过,未同时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现场报名地点:禄丰县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部(禄丰县卫计局对面)。

    2、现场报名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供审核)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ƒ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是委托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 网络报名:现场报名完成后,请按本公告规定时间,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html/014/sjsb/tbyh.html),凭单位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的单位请前往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单位数字证书,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且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

        4、未按要求办理数字证书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商自负。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为现场报名时缴纳。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

        投标人应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及汇款凭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账户名称: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时代广场支行

    账号:871906934210401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在递交网址http://www.cxggzy.cn/html/014/sjsb/tbyh.html,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请于开标当日08时30分到09时00分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投标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标。)

    4、该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5、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十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为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开标。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县教育局           

    地址:禄丰县金源街恐龙文化艺术中心3楼308室     

    联系人:王建明                     

    电话:1598722921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楚雄禄丰办事处地址:禄丰县卫计局对面

    联系人:戴瑞

    电话:17708786073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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