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2019-2021年全县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16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2469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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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南华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南华县2019-2021年全县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 招标编号:TKZB-2018-015

    2、 项目名称:南华县2019-2021年全县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3、 服务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作为承担南华县2019-2021年全县公务用车保险的服务企业。

    4、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具体为A包:南华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业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B包:南华县乡镇公务业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投标人可对其中任意一包进行投标报名,也可同时对两个包进行投标报名,但投标人不得兼中两个包)。

    5、服务期限: 三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之日为准。项目管理实行服务商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对中标方当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或者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甲方有权不再与中标方签订下年度的合同,终止3年的服务周期。

    6、统一保险险种: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10万元)、交强险、不计免赔险五个险种。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1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能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

    1.2 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1.3 在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的经营中未出现经营亏损(以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依据),具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承保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

    1.4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依法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在楚雄州内设立有常驻机构且在楚雄州范围内有缴纳税收记录的保险机构,须获得上一级公司的授权,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直接受理、审核、理赔的权限,需配备保险服务、勘察的专门人员和专用车辆,服务人员能在事发后及时到达理赔地点,同时具备对出险车辆快速查勘现场、快速理赔及免费拖车的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1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USBKEY)(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15758595225)。

    2、招标文件A包售价1000元/份,B包售价800元/份,投标人在兑换保证金收据的同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保证金收据不予兑换。

    3、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2018年8月30日发布的《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时。网上递交: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光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销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报价。在按当场公布报价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5分钟内报价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报价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5、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A包:10000.00元(壹万元整);B包:10000.00元(壹万元整)

    2、保证金缴纳形式:(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电汇

    3、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请在2018年12月4日下午17:30时前一次性汇至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保证金凭据不再附到投标文件中。

    4、保证金账户相关信息:

    收款单位: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川支行       

    账    号:3100017678054012

    七、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访问“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华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公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志祥

    联系电话:13887897833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南华县新客运站商住楼5幢2号(马继清真园二楼)

    联   系  人: 沈少餘

    联 系 电 话:13638714518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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