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民政局2019年度救灾大米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04-18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2142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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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南华县民政局2019年度救灾大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人为南华县民政局,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采购人委托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华县民政局2019年度救灾大米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KZB-2019-009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三级粳米200000公斤,预算价5.50元/公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价:1100000.00元。

    3、供货地点:南华县各乡镇(具体地点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4、质量要求:符合(GB1354-2009)三级粳米质量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5、包装要求:包装口袋由供货方提供(国家标准袋),按15公斤/袋包装,密封袋口,保证在运输途中不出现泄漏,包装、运费、储存等各种费用含在采购价款中,购货方不另付款,供货方必须做到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运送。

    6、存储要求:实行一次性采购,分批供货,供货方根据业主方的要求的数量进行分批次供货,未供出的大米供货方代为存储管理,不再另行支付存储管理费用,供货企业需在(楚雄州内)具有100吨以上的粮食储存仓库和相应的管理能力。

    7、交货期:根据业主方供需进度安排,直至完成所有大米的送货。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投标人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且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该项目要求投标人携带样品到开标现场。样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千克投标样品(大米)及与样品匹配的县市级或以上检验报告(原件)、大米包装袋样品2条,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

    5、投标产品需拥有县、市级及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合格证书,有一定规模的配送人员以及车辆,能够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做好售后相关服务。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4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USBKEY)(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15758595225)。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投标人在兑换保证金收据的同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保证金收据不予兑换。

    3、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2018年8月30日发布的《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00时。网上递交: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光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报价。

    4、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开标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贰万元整)

    2、保证金缴纳形式:(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电汇

    3、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请在2019年5月9日下午17:30时前一次性汇至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此为准),保证金凭据不再附到投标文件中。

    4、保证金账户相关信息:

    收款单位: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川支行        

    账    号:3100017678054012

    七、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访问“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

    发布公告的媒体

    八、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华县民政局  

    办公地址:南华县城   

    联 系 人:窦正军

    联系电话:0878-7221581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南华县新客运站五幢二号(马继清真园三楼)

    联   系  人:沈少餘

    联 系 电 话:13638714518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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