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的委托,就“楚雄州民族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具有相应经营能力且提供良好服务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楚柏采字【2019】29号
二、招标项目概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楚雄州民族中学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学校基本情况:楚雄州民族中学在校学生1870余人,其中:住校生1800余人(回族学生30余人)。学校实行半封闭管理,早餐和中午除走读学生以外不允许学生外出,晚餐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在校就餐或者外出就餐。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包,其中:A包:汉族食堂1个,操作间面积114 m2;B包:汉族食堂1个,操作间面积114 m2;C包:回族食堂1个,操作间面积54m2。学校餐厅总面积1161m2。
4、服务内容:中餐类制售,包括主食、热菜和早点。
5、经营方式:在学校的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6、经营期限:两学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3、供应商近三年在餐饮经营管理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品卫生安全事件(3人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
4、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供应商只能对上述一个标包参加投标,其中C包仅限于回族同胞参加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2019年7月16日至 2019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全套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包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后于2019年7月30日15:00时以前送至楚雄州民族中学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7月30日15:00时。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楚雄州民族中学三楼会议室。
六、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每包)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
2、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
3、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牡丹支行
银行帐号:2516032409200087779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
八、联系单位
采购单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春老师
联系电话:0878—3130066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龙江路84号
邮政编码:675000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琼
联系电话/传真:13638720166 0878-3375511
联系地址:楚雄开发区黎明路天惠酒店二楼
邮政编码:675000
二O一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