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面粉)统一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楚雄市教育体育局,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招标人委托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面粉)统一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XHC-ZB(2019)第044-4号
三、供货地点:按要求配送到全市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含完小、校点、园点)。
四、供货周期及方式:供货周期不超过一个月供货一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路线图及供货方案,专人、专车派送,现场交货并验收合格。
五、供货服务期: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共20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质量要求:小麦粉,密封包装,规格为10千克/袋,国标特制一等,不发黄、发霉、虫蚀,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标识、统一配送,保证在运输途中不出现泄漏。无任何添加剂。提供具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明确载明质量等级。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满足《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粮食局关于规范云南省学校学生食堂粮油供应标准的意见》(云教财〔2015〕88号)文件规定,各项质量指标达到国家小麦粉质量标准(GB1355-2005)。
七、采购预算资金:113344.00元(壹拾壹万叁仟叁佰肆拾肆元整)。
八、采购内容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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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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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数量(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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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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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制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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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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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苴乡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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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制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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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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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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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制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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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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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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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制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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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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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浦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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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制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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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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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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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制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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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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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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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制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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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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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苗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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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制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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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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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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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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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采购数量为供货服务期20个月的采购数量。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9.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9.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9.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2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粮食局关于规范云南省学校学生食堂粮油供应标准的意见》(云教财〔2015〕88号)要求:
9.2.1投标人应在辖区内连续从事粮油经营3年以上;
9.2.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注明粮油产品;
9.2.3投标人在当地及城区范围内(楚雄市)自有5万公斤以上的符合储备粮标准的粮食仓容规模。按照当地主食口粮习惯满足学生20天的口粮需要(人均0.25斤/天),成品粮仓规模原则上按上述标准配套、且符合成品粮油储存标准;
9.2.4具有保证学生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
9.2.5拥有2名及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
9.2.6拥有基本的粮食检验化验设备和2名及以上取得粮油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化验人员;
9.2.7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
9.2.8提供近3年辖区内从事粮油经营的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
9.2.9按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续保、瞒报、漏报情况;
9.2.10建立有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
9.2.11近3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工商、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行政处罚。
9.3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9.3.1持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9.3.2生产企业来投标,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经销商来投标,须提供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还需提供生产企业的经销授权书(原件)。生产企业参与投标,不能授权其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若生产企业不参与投标,则可授权且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9.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3.4投标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3.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8月2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十一、保证金缴纳方式:
11.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1日前(2019年8月15日前),将¥20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以转账形式交纳至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师,电话:0878-6991278)。
11.2公司名称: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龙支行,账号:53050170614100000264。
11.3投标申请人在送达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回执(加盖公章)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二、投标文件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最新)》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3.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13.2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9时—9时30分(北京时间)。
1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前将纸质投标文件与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递交到开标现场,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
13.4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
13.5同时投标人须缴纳800元的招标文件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楚雄市 地址: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3栋1单元201室
联系人:陶科长 联系人:杨芳
联系电话:0878-3011727 联系电话:1596933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