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日报社全媒体资源库存储系统采购(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楚雄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楚雄日报社委托,对楚雄日报社全媒体资源库存储系统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名称:楚雄日报社全媒体资源库存储系统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JCZB-2015(采购)-044。
3、招标范围、交货时间及地点。
3.1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包括系统的定制开发、运行维护管理、使用管理、系统的使用培训等。详见用户需求。
3.2完成时限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3.3 交货地点:楚雄日报社。
3.4采购预算:76.89万元。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4.2 2013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4.3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4.4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供应商必须就本项目所有服务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5、谈判文件的获取:供应商于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购买谈判文件。
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应出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法定代表人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授权代理人购买)。
6、购买谈判文件费用:谈判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7、谈判保证金金额:¥ 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供应商在必须在2015年11月27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
供应商应在2015年11月27日下午17时30分前携带营业执照、汇款凭证到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应带到现场查验,未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楚雄楚龙分理处
银行帐号: 53001708736050619826
保证金缴纳方式:汇款或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
不按规定时间汇到指定账户的谈判保证金,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谈判截止时间止未到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的,相关责任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8、谈判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谈判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9时30分;谈判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厅。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人民政府政服务网站》上发布。
采购人:楚雄日报社
办公地址:楚雄开发区
联系人:马 骏
联系电话:13987070878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楚雄市团结路98号金甸园大楼4楼
联系人:王庆元
联系电话:15288520020/0878-3023339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