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NZZ201604-65楚雄:南华县2016年县城生活垃圾收集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4-28来源:转载点击:2134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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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华县2016年县城生活垃圾收集清运项目
            2、项目编号:YNZZ201604-65楚雄
            3、收集清运范围:
            3.1县城建城区四至:东至老320国道与海子山交叉路口;南至新火车站;西至西云社区下四季村口;北至南永公路铁路桥;
           3.2收集清运方式:按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布设的全部县城四至范围的生活垃圾运输收集箱(可卸式垃圾箱),采用钩臂车全天巡回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收集箱的方式,将县城及部分村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到垃圾中转站处理。
            4、承包地点:南华县城区
    5、收集清运期限:一年
    6、预算资金:45万元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保洁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从事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收集、运输服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
           4、投标人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服务优良;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4 28日至201655 (43052放假),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2、招标文件费:800/份(售后不退);
    3、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国税或地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原件需携带至报名现场审验,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交代理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 5 19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6 5 19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招标人: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华县龙泉西路73号            
    联 系 人:吴军贤                   
    联系电话: 0878-722130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楚雄市龙江路58号翠湖雅园2幢1403室
    联 系 人:马子洲
    联系电话:0878—3156170,18787864354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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