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鹿城小学科技馆室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TAHP-YN-2016-ZB-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受楚雄市鹿城小学(采购人)的委托,对以下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邀请具有此项供货能力的供货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楚雄市鹿城小学科技馆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范围:
1、采购范围:
采购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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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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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科技馆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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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产品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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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完毕。
3、分包情况:本项目1个包(241380.00元)
4、交货地点:楚雄市鹿城小学。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教学设备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完善的配供渠道和服务能力;
4、外省企业需提供在云南省内设有长期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5、如果为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生产厂家的产品证明文件,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内代理商(提供证明材料)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具有完成采购项目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8、近二年来,有类似规模的业绩;
9、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地点:楚雄市秀苑路1号(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大厅)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3、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6)通过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7)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注:以上资料须法定代表人携带原件至报名现场审验报名,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未带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不售予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售价900元/包,售后不退。
五、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400.00元;
帐户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平安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1 4592 6210 01
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投标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以资金到达公司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经开户银行确认,公司出具的《保证金收据》为准。投标人到公司开具收据时须提供投标企业基本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持经银行审核盖章确认的凭证到公司与开户银行核对确认已经到账后,公司出具《保证金收据》。开标前1个工作日保证金不到公司账户的,视为无效交易保证金。
六、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各谈判申请人应于2016年5月 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前将谈判申请文件递交至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第二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 楚雄市鹿城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地址:楚雄市鹿城小学 地址:楚雄市灵秀路中段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8-3111360 联系电话: 15887525464
时间: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