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
姚安县 2016 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包括迎晖路中段,县城东片区商业步行街和西片区城镇上山道路,以及南永公路过境线提升改造二期工程和环城南路西段提升改造工程。
迎晖路中段道路长 1120 米,道路红线宽 30 米。建设内容为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燃气管道、综合管廊、公共交通、垃圾收集设施、路灯、绿化等建设工程。
县城东片区商业步行街长436.8米,包括A号路、B号路;A号路长40.607米,宽12米,路线起点(X=2822662.538,Y=473883.111),终点(X=2822681.022,Y=473919.297);B号路长396.193米,宽12米,路线起点(X=2822686.318,Y=473916.475),终点(X=2822869.610,Y=474267.720)。建设内容为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给排水、电力综合管线和绿化景观等工程。
西片区城镇上山道路长2600米,道路红线宽17米。建设内容为规划范围内的3米宽人行道、给排水、燃气管道、公共交通、垃圾收集设施、电力综合管线、路灯、绿化等工程。
南永公路过境线提升改造二期工程总长1432米,道路红线宽15米。建设内容为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综合管线、燃气管道、公共交通、垃圾收集设施、路灯、绿化等工程。
环城南路西段提升改造道路长351米,道路红线宽31米。建设内容为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燃气管道、电力综合管沟、河道、公共交通、垃圾收集设施、路灯、绿化等建设工程。
(2)建设周期
根据建设内容及规模,预计姚安县2016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即2016年9月—2018年8月。
(3)投资估算
姚安县2016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估算建设总投资10978.42万元,其中:
工程费用:10126.14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329.50万元;
预备费:522.78万元。
二、采购主要内容
(1)采购符合建设项目执行资格要求的PPP社会资本方;
(2)本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0%,政府:社会资本的投资比例为35%:65%,双方按比例注资,成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承担主要的融资责任和建设、运营责任。
(3)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与姚安县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对项目实施建设和管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融资能力,公司前三年平均净资产1亿元以上,2016年前两季度银行存款余额3000万元以上。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业绩:3年内完成三个以上类似项目,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供应商应具有的建设能力:市政总承包贰级以上,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和管理能力。
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2013年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理的事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四、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确定为合格的社会资本直接进入竞争性磋商。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的办法和时间
(一)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398号B座602室。
(三)售价:报名费600元,磋商文件及资料费2000元,售后不退。
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10:00。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时间截止前送达磋商评审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南省姚安县宝城路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10时00分。
七、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开启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10:00。
(二)磋商地点:云南省姚安县宝城路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成交合作者须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合作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合作协议的签订。
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398号B座602室
联系人:王颢颖
联系电话:15877901792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宝城路
采购人联系人:周庭新
采购人联系电话:13987842300
十一、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数额、方式和注意事由
磋商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交款方式:1、支票;2、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保函。
收款单位: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户 名: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设专户
开户行:农行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4109401040006546
保证金缴纳凭证: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天将磋商保函复印件提交给采购人,并按要求装订在磋商文件里与磋商文件同时递交。递交磋商文件的同时提交保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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