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规定,我中心受楚雄州森林公安局的委托,对楚雄州森林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参与竞标。
1、项目名称:楚雄州森林公安局指挥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内容:
49”液晶显示单元、视频综合平台主机、数字音频处理器等。
3.项目编号:CZYZC(2016)042号
4.项目预算:1320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整)
5.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竞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2、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省外企业必提供入滇备案证,并在云南省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投标方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方须具有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三级(含三级)以上资信证明。
(4) 投标方需承诺派至少1名工程师驻场半年以上,为用户提供驻场技术服务。
(5)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视频综合平台产品具备软件著作权,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厂商鲜章。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www.ynggzyxx.com)、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www.cxzwfw.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6.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2016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
7.3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保证金: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 (大写:贰万元整)。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楚雄州森林公安局 地址:楚雄市茶花大道
联系人:曹警官 电话:0878-32111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0878-6168887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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