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经济作物工作站农用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NZZ201611-221 楚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禄丰县经济作物工作站(采购人)的委托,对禄丰县经济作物工作站农用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禄丰县经济作物工作站农用物资采购;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禄丰县下属的各乡镇村委会;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资金:53.28万元;
1.5交货期:按合同签订时间;
1.6采购清单:
采购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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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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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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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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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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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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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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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氮的含量46.4%,40公斤/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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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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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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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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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养分含量≥40%,N:P:K=1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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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混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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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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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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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K=10:10:10,总养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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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3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重合同,守信用,服务优良,并在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业绩、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配送和售后服务要求;
2.4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该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若为代理商,提供原厂家针对采购内容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5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 9日至2016年11月 15日,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 下午 : 时至 : 时(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该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若为代理商,提供原厂家针对采购内容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 2日 9:00时 00 分
递交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6年 12月 2日 9:00时 00 分
开标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ynggzyxx.gov.cn/#1d)、禄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县经济作物工作站
地 址:禄丰县
联系人:高华建
联系电话:1398781583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龙江路58号翠湖雅园2幢1403室
联系人:王斌
联系电话:0878-3156170 18787878817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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