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公路局2016年连续式交通量调查设备采购
补遗公告
(第1号)
各投标人:
楚雄公路局2016年连续式交通量调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CZB-2016-(采购)-81),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5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9)条为:
(9)必须为交通运输部委托其规划研究院发布的具备推荐资格设备名单内的设备:
1、《关于公布2014年度“推荐质量合格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活动(第一阶段)具备推荐资格设备名单的补充通知》(交规信字【2014】160号)
2、《关于公布2015年度“推荐质量合格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活动(第一阶段)具备推荐资格设备名单的通知》(交规信函字【2015】53号)中之一设备品。
现修改为:
(10)必须为交通运输部委托其规划研究院发布的具备推荐资格设备名单内的设备:
1、《关于公布2014年度“推荐质量合格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活动(第一阶段)具备推荐资格设备名单的通知》(交规信字【2014】153号)或《关于公布2014年度“推荐质量合格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活动(第一阶段)具备推荐资格设备名单的补充通知》(交规信字【2014】160号)
2、《关于公布2015年度“推荐质量合格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活动(第一阶段)具备推荐资格设备名单的通知》(交规信函字【2015】53号)中之一设备品。
招标人:楚雄公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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