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第三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姚安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第三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NTTCG2016689
1、为了满足招标需求及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现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 F1—投标报价得分(满分3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或明显低于市场报价。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存在恶意竞争行为。违反了相应法规的,其投标价格以0分处理。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通过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要求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30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出1%扣1分。每低出1%扣0.5分,不足1%的,按1%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采购人总预算价时,废标处理)”更正为:
“满足招标需求和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为0分。
计算报价得分F1(满分30分)
F1=(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报价)×30”。
2、因招标文件打分办法更改,原公告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现更改为:
2016年11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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