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通知书:CZYZC(2016)063号:楚雄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采购询价通知书

    日期:2016-11-24来源:转载点击:1639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楚雄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CZYZC(2016)063号
    第一部份 询价邀请函
    根据楚雄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申请,经州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对办公设备一批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CZYZC(2016)063号
    2、项目名称:楚雄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采购
    3、交货地点:楚雄市
    4、预算资金: 136.89万元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28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不予接收),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一楼三号开标厅
    6、有意合作的厂商请认真阅读本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响应准备,并按本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8、响应方的法定代表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资料,按询价方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9、响应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响应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可简写),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响应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之日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的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首次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以下账户投标人自行选择汇入: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行
    帐    号:100646320260010001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南路分社
    帐    号:2700005565016012
    1)汇款证明复印件和退款信息附在报价表后,退款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响应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成交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响应人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响应人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5)递交响应文件后,响应人不得要求撤回,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凡参加投标的厂、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加投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第二部份 响应人须知
    1、询价项目:楚雄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招标
     3、对响应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询价项目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响应文件中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不得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6)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原厂、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