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财政局300辆公务用车拍卖采购拍卖公司项目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楚雄市财政局批准,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市财政局的委托,就楚雄市财政局300辆公务用车拍卖采购拍卖公司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能力提供良好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楚雄市财政局300辆公务用车拍卖采购拍卖公司项目采购
2.采购编号:YNJLZF-013
3.采购预算:约18万元。
4.资金来源:已落实。
5.采购需求:招标1家拍卖机构对市级单位符合拍卖条件的取消车辆(约300辆,以实际数量为准)进行拍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服务期限:根据封车时间和车辆评估进度,符合拍卖条件的取消车辆采取分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1月初。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通知分批组织车辆的拍卖工作事宜,直至完成所有车辆的拍卖。
7.服务地点:楚雄市。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的拍卖企业;
3、拍卖机构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4、拍卖机构须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5、拍卖机构须在楚雄市区内有能满足本次拍卖活动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能提供车辆停放(大约一次停放150辆左右)和提供车辆保管服务;
6、拍卖机构有1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拍卖师,拍卖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以上,以从业资格证为准;
7、必须为拍卖车辆办理清算和车辆过户手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参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5)、拍卖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上述资料需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留代理机构一份)
2、报名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报名时,须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600.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5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收退联系人:谢志勇 联系电话:139876380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二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市财政局
地 址:楚雄市鹿城北路115号
联系人:张开保
电 话:1398707056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北楼601室
联系人:谢志勇
电 话:13987638099
二O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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