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征收、拆迁服务采购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双柏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征收、拆迁服务采购项目已经相关文件批准,采购人为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棚改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谈判申请单位参加本次谈判。
2.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柏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征收、拆迁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NGBCX-ZC-2017-25
2.3招 标 人: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4 建设地点:双柏县城;
2.5建设规模:计划征收1009 户住户,建筑面积约 11万平方米,最终户数以实际征收为准,预算金额为1311.7万元。
2.6谈判范围内容:双柏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征收、拆迁服务采购项目,通过招标代理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进行代理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测绘、评估、征收协议的签订、房屋拆除、建筑垃圾清理、场地签证移交等)。
2.7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至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拆除及拆迁户的安置补偿等所有的工作完成为止。
2.8质量标准:拆除并清除混凝土地坪及以上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地形地貌;建筑残渣处理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谈判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无工商部门行政处罚,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谈判内容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且注册年限至今不少于9年。
3.3具备有效的《房屋拆除施工资格证》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为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则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相关登记证明材料,并符合相关要求;
3.4谈判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3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
3.5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担过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并能提供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配备足够的施工机械及不少于20人的专业技术团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谈判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没有被云南省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3.8 提供(2013年-2015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月19日至 2017 年 1 月 24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按下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招标代理公司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4.2.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
4.2.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2.4拟派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2.5公司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不少于3个有效类似业绩及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原件、拆迁团队甲方出具的履职证明及甲方联系方式);拟派项目经理承担过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并能提供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4.2.6至少四台及以上企业自有施工挖掘机购买发票原件且不少于20人员注册于本公司的拆迁、拆除上岗证;
4.2.7公司(2013年-2015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公司2016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2.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领取竞谈文件并通过核验;
4.2.9行贿犯罪档案无不良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或受贿等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
4.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5、谈判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5.1竞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5天将¥50000.00(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谈判保证金由竞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竞标人在缴纳谈判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竞标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予以拒收。
5.2 竞标人应在开标3日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兑换谈判保证金收据。谈判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竞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谈判保证金的单位的竞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谈判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单位: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
账 号:53001706136051005073
5.3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竞标;
5.4未成交的竞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竞标人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5.5竞标后竞标人不得要求撤回竞标,否则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6竞标人提供的退回谈判保证金银行账号必须和交纳谈判保证金银行账号一致。
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6.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 2017年 2 月 7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双柏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双柏县永兴路
联 系 人: 杨达高
联系电话: 1598722615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双建路32号
联 系 人: 韦智
联系电话:1582516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