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07号:禄丰县碎石瓜子石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7-02-14来源:转载点击:1616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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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禄丰县碎石瓜子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第07号

     

    根据采购单位的采购申请,需采购碎石、瓜子石,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将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参数和数量公告如下:

    一、采购的名称、数量和技术参数及要求

    项目 编号

    招 标 货 物

    数量

    品名

    主要配置要求及技术标准

    1

    碎石(粗集料)

    技术要求:沥青贯入式路面碎石(粗集料)要求表观应洁净、干燥、无杂质,有棱角、嵌挤性好的坚硬石料。
    1.石料压碎值≤30%。2.视密度≥2.45g/cm3。3.吸水率≤3%。4.针片状含量(1:3) ≤20%。5.粗集料石料规格25-50mm。 

    7500吨

    2

    瓜子石(细集料)

    技术要求:沥青贯入式路面瓜子石(细集料)要求表观应洁净、干燥、无杂质,有棱角、嵌挤性好的坚硬石料。1.表观相对密度≥2.45。     2.砂当量 ≥50%。3.细集料石料规格5-25mm。

    2500吨

     

    二、欢迎有意合作的企业、公司参加投标

    2.1预算价:80万元

    2.2招标文件的获取以本公告为准。

    2.3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和方式:2017年3月13日上午9:00——11:00时现场送达至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推迟或提前均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有封面、封底,一正两副

    三、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必须提供2014年后(含2014年)石料检测报告。

    四、投标文件须有下列资料

    4.1投标报价表必须有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应认真写明投标报价(单价、总价)及技术标准、参数和参数偏离情况说明。(投标文件中投标顺序以招标方发出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为准)

    4.2投标报价包含产品成本、运输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4.3明确售后服务条款及承诺。

    4.4企业名称、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传真机、手机号码)。

    4.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6投标方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7投标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五、采购评标小组

    采购评标小组由招标方、审计局、财政局、采购人及相关单位代表组成。采购工作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六、评标原则

    采购评标小组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售后服务承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采购碎石、沙石的质量及性价比较优、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单项低价中标,确定中标单(同等条件当地企业优先)。

    七、投标保证金

    响应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1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禄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响应人应在保证金到账之日至开标前1个工作日内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四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首次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响应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收款单位: 禄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账    号: 251604442920006228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支行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户名、原账号无息退还。

    3、中标的投标保证金,签订购销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须将购销合同及货物验收单送达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务室,方可按原户名、原账号无息退还。

    4、中标的投标方,中标后应积极组织货源按时供货,不按“中标通知书”的时间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或不按购销合同及时供货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开标后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明确的几个问题

    8.1石料结算以实际过磅验收数量为准,开具正式票据。

    8.2采购项目购销合同: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应积极组织货源,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一式三份),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备案。

    8.3交货地点:石料必须分车次、按需求分别运送至禄罗线(禄丰县城—大荒地)、张一线(张家营—抗美山)、一羊线(一平浪腾龙桥—元谋交界处)、大墩线(大旧庄—广通街)、广黑线(广通几子湾—黑井)、广姚线(广通甸尾—牟定交界处)等甲方公路养护施工现场,即:碎石(粗集料)禄罗线预计1000吨,张一线预计2000吨,一羊线预计2000吨,大墩线预计500吨,广黑线预计1000吨,广姚线预计1000吨。瓜子石(细集料)禄罗线预计300吨,张一线预计700吨,一羊线预计700吨,大墩线预计200吨,广黑线预计300吨,广姚线预计300吨。

    8.4送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分别在1—12月份时间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禄丰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联 系 人: 朱老师

    联系电话: 13638706096

    采购代理机构: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 公 地 址: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

    联 系 电 话:0878-4125957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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