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民政局2017年度救灾大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NJH2017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双柏县民政局委托,对双柏县民政局2017年度救灾大米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双柏县民政局2017年度救灾大米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NJH2017005
3.采购内容:救灾大米约21.9万公斤,招标预算价5.48元/公斤,项目预算120万元。
4.质量标准:GB1354-2009三级粳米,详见招标文件。
5.包装要求:规格25公斤/袋,包装袋由供货方提供,用编织袋包装,密封袋口,保证在运输中不出现泄露,包装及运费等各种费用含在采购价款中,购货方不另付款,供货方必须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运送。
6.供货期:按实际需求时间约定。
7.供货地点:双柏县内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采购方指定的其它地点(分批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声明函);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具有本采购项目供货及配送能力和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粮食收购许可证》,以上证件若在换发期间,以换发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
4.需拥有同类产品县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
5.投标人须具有执业资格证(粮油质量检验员证或粮油保管员证)的人员不少于1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6.具备符合国家储粮标准和技术规范条件的粮食仓储设施,仓容不少于50万公斤,且配备必要的机械通风设备及消防设施器材;需持有县级以上粮食主管部门出具的仓储证明。
7.近三年未因粮食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行政处罚;需持有县级以上粮食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8.供应商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在有效期内);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投标人于2017年 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项目受理区(双柏县街心花园政务中心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即可);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粮食收购许可证复印件;6.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若以上证件在换发期间,以换发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3月28日08:30~09: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双柏县街心花园政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3月28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双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地址:双柏县街心花园政务中心三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双柏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双柏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柏县民政局
地址:双柏县城东兴路附17号
联系人:杨国应
联系电话:13638779225
招标代理:云南骏航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典双城小区A9幢1603室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871)68220109
传真:(0871)682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