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招字2017-008:楚雄州民政局购置救灾物资项目采购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17-03-27来源:转载点击:1013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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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州民政局购置救灾物资项目采购服务(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云鼎招字2017-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预算金额为100万元。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基本情况:

    1.1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2 资金情况:已落实。

    1.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23日-2017年3月29日(每天09:0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1.4 标书费用:¥500.00元/份,售后不退。

    1.5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1.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4月13日09:00~09:30(北京时间)。

    1.7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 13日09:30 (北京时间)。

    1.8 开标时间:2017年 4 月 13 日09:30 (北京时间)。

    1.9 投(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1.10 投标要求:按整体投标,整体中标。

    1.11 交货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生产能力、相当的技术力量、较强的经济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2.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如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2.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联 系 人:和工

    联系电话:0878-3026885

     

    招标代理: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189号

    联 系 人:祝工、宗工       

    电    话:18887139072、13577030586

    开户名称:云南鼎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云南印象支行

    账    号:531899991010003025944

    名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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