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购置汽修运用与维修专业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鸿利招字(2017)云010号
1.招标条件
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购置汽修运用与维修专业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经元谋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标人,现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购置汽修运用与维修专业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2招标范围:汽车二级维护/车轮定位/维修基本技能实训教学设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一览表;
2.3项目投资:约100万元;
2.4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项目地点: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指定地点;
2.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7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3.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3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3.4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3.5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3.6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修订)文件条款规定,汽车提升举升机属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的危险特种设备,销售安装服务环节中,企业及个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以保证使用单位及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投标人必须提供起重机械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备注:必须是有效期内的起重机械类证书,原件必须加盖有投标人单位鲜章,无原件查验及投标人单位未盖鲜章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7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投产品若不是一级销售(代理)商的,还需提供所有上级销售(代理)商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协议书,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3.8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所有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领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具有效的: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的除外);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报名);⑥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⑦起重机械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函。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提交代理公司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9日下午15 时00分止,地点为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元谋县元马镇龙井街82号)。
5.2投标单位届时应派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代表准时出席,否则投标书无效。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
地 址:元谋县城内
联 系 人:永树云
电 话:13987873612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东瓜镇上章二村28幢
联 系 人:黄蓉
电 话:13618781857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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