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人民医院保安、保洁等后勤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县人民医院保安、保洁等后勤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了给医务人员、病人一个安全、舒适、洁净的医疗就医环境,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华县人民医院(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华县人民医院保安、保洁等后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JHZB-2017-05
2.2 项目名称:南华县人民医院保安、保洁等后勤服务项目
2.3 服务内容:提供满足南华县人民医院新区所辖区域内的保安、保洁等业务工作要求的服务(具体详细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限: 1年
2.5项目预算:17712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相应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主动接受采购人作业质量检查和处罚标准;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投标人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技术、财务、服务等人员配置,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
3.5本项目派驻人员数量要求:保安服务不少于30人;保洁服务不少于33人(必须接收目前医院老区的13名清洁员),以二上项合计派驻人员数量不得少于63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南华县华强路公务中心(澜沧江啤酒厂旁)综合楼(公务中心大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发生授权行为,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盖章);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提供以上资料(除已要求的复印件外)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4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6月29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同时为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3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相关证件见招标文件注意事项)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开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县人民医院
地 址:南华县龙川镇西街82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878-7222446
招标代理机构: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坪北路(南永路旁)
联 系 人: 曾超 电 话: 13887891313
2017 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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