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楚雄市教育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楚雄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NTTCG20170135)进行公开招标。
2、本项目采购的资金为财政资金,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中标人。
3、招标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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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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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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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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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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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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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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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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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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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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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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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食堂(具体详见“第五章”标段划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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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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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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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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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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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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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小麦粉、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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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0(小麦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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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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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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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20(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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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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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小麦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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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20(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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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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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小麦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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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440(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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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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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植物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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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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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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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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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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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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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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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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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预算:A1标段:4401017.00元 A2标段:4522560.00元 A3标段:4398240.00元
B1标段:759550.00元 B2标段:873150.00元 B3标段:769800.00元
C1标段:1043281.00元 C2标段:1004410.00元 C3标段:1011914.00元
5、供货周期:供货周期为不超过一个月供货一次,具体时间签订合同时双方自行约定。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A1、A2、A3、B1、B2、B3、C1、C2、C3标段:
6.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及《云南省教育育厅 云南省粮食局关于规范云南省学校学生食堂粮油供应标准的意见》(云教财[2015]88号文件)中的供应商准入资格;
6.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注明粮油产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且供应商在辖区内连续从事粮油经营3年以上;生产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
6.3、供应商应在当地及城区范围内自有符合储粮标准的粮食仓容规模。按照当地主食口粮习惯满足学生20天的口粮需要(人均0.25公斤/天),成品粮仓规模原则上按上述标准配套、且符合成品粮油储存标准;(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4、具有保证学生粮油持续、稳定供应所需的流动资金(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段资金证明/近5个月的银行流水明细,保证流动资金能满足所投标标段需求);
6.5、供应商所投粮油的生产企业应当拥有1名及以上取得粮油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拥有基本的粮食检验化验设备和1名及以上取得粮油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化验人员,相关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
6.6、供应商应当提供近3年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工商、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证明(证明记录由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提供自行承诺,提供的承诺必须真实有效);
6.7、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8、建立有规范的粮食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
6.9、按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附:资料证明材料;
6.10、提供近3年辖区内从事粮油经营的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
6.11、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内从事经营所投产品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供货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6.12、各供应商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投标: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附:供应商自行承诺和提供公司章程现场查验;
6.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6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参加的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单位介绍信;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生产商投标的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销售商需提供授权书原件;6、提供保管人员(原件及复印件)、检化验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7、提供授权委托人、保管人员、检化验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9、银行流动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0、办公场所证明(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1、提供无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和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承诺和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12、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及复印件);13、提供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资料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4、提供近3年纳税证明复印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须提供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号开标厅。
9、公告发布媒体: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媒体上发布.
10、招标人:楚雄市教育局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78-3010989、0878-3020536
11、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人:高师、李师
电话: 1388650292、13578459116
日期: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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