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科普e站信息集成系统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原招标公告中:
★3.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培训相关人员能力。
3.2.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3供应商必须取得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其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应载明电子出版物批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有按时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年度登记的合格章。
3.2.4供应商必须具备互联网出版资质(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起至2017年6月2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 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覆盖本次采购项目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资质(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购买招标文件。
现更改为:
3.2.3条 取消。
3.2.4条更改为:3.2.3供应商必须具备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
4.1条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取消,互联网出版资质(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更改为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
招标文件及公告附件中凡涉及到上述内容的同时修改。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延长至2017年6月26日下午17: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协会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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