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ZB-17022:楚雄一中龙泉书院文物维修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文件

    日期:2017-09-12来源:转载点击:2538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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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告: 楚雄一中龙泉书院文物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楚雄一中龙泉书院文物维修项目

    招标文件第一号补遗文件

    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应当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本补遗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各投标单位: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2.1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持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2.4 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证和云南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证;

    2.5 为确保所修善的龙泉书院古建筑的风貌,满足“不改变文物原状”及符合地方传统建筑特色的原则,要求投标近三年内在云南省内完成过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不少于三个(需提供合同原件);

    2.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具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同记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17时00分。

     

     

     

               招 标 人:云南省楚雄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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