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楚雄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通知
致各投标人:
2018-2020年楚雄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1、 原招标文件中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17、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执行,经协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现更改为: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执行,经协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由采购人支付。
2、原招标文件中 (八)其他事项中1.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改为:1.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原招标文件中(八)商务资信证明文件中第6、投标人总公司201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最近一次固定资产报表或盘点报告扫描件(只需提供首页及关键页);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缴纳凭证扫描件;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扫描件。
现更改为:6、投标人总公司2016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最近一次固定资产报表或盘点报告扫描件(只需提供首页及关键页);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缴纳凭证扫描件;投标人最近一次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扫描件。
特此通知
注: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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