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ZB-2018-07:南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8-06-19来源:转载点击:1735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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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南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2.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JHZB-2018-07

    2.3承包方式: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2.4招标范围:污水处理系统工程装置及其配套设施。完成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污水处理池、应急处理池、设备间等)、培训、试车、工程验收、通过环保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并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全面负责,最终提交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污水处理系统。

    注:建设场地狭小复杂,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5项目预算:252900.00元。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含设计、交货时间及施工工期。

    2.7建设地点:南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

    2.8质量要求及排放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检测验收合格。处理规模为15m³/D,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放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并且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资质业务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3.4设备供应商经营范围要包含本次采购设备的所有内容。

    3.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按云南省住建厅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执行

    3.6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三家单位联合组成,牵头单位以设备供应商或施工企业为主体。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方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8年06月16日至06月25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USBKEY)。

    4.2兑换保证金收据的同时申请人须缴纳400.00元的磋商文件费,不缴纳磋商文件费的保证金收据不予兑换。。

    4.3 ★未按规定时间内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

    5.1 ¥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JHZB-2018-07项目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305011008570000020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支行

    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4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xggzy.cn/,申请人须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2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U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提交电子投标U盘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U盘),视为撤销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USBKEY)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 人:南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南华县龙川镇龙泉西路45号

    联系人:许(师)    电    话:15887784519

     

    采购代理机构: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坪北路(南永路旁)

    项目联系人:曾超       电    话: 13887891313

    2018 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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