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日期:2018-09-11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4494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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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YGHYCZ-[2018]-017

     

    一、招标条件

    “元谋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已经相关文件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单位为元谋县人民法院,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二、项目名称:元谋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内容:

    3.1、采购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雕塑、宣传栏、文化墙、铁门等;

    3.2、工期:30日历天;

    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需求;

    3.4、服务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

    3.5、采购预算:人民币37.2万元(叁拾柒万贰仟元整)。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完全有能力组织完成本次项目且公司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较强(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栺和独立承担民亊责的能力;

    3.营业执照须具备广告设计制作及安装类经营范围;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组织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相关经验;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

    6.投标人三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选人不允许转包。

    8、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需求。

    9、本次招标仅设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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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登记。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9:00至2018年9月18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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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选择方式:报名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含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不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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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的证件及证明资料:

    带以下材料原件报名: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时须提供);

    (4)投标人的单位介绍信原价;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材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附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交代理公司。

    注: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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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体发布的与此招标公告相关的信息均属非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承认。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体发布的与此招标公告相关的信息均属非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承认。

     

     

     

    采   购  人:元谋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元谋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电话:李主任/1598720905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

    联系人/电话:杨工/刘工13608808646/15887250809

    名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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