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法院建设项目安检中心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9-11-11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1585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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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市人民法院建设项目安检中心建设工程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采用竞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楚雄市人民法院建设项目安检中心建设工程 。

    1.2 项目编号:[2019]年华招字第ZB-035号。

    1.3 建设地点:楚雄市人民法院。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

    1.5 建设内容和规模:场地平整256平方米;基础土方开挖245平方米;基础回填193平方米,砌块墙36平方米;垫土24平方米;独立基础33.7平方米;基础梁、矩形柱、构造柱:24平方米;有梁板、天沟挑檐60平方米;瓦屋面102平方米;其余详见工程量清单。

    1.6  预算总投资:418369.18元。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8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本项目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3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申请人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申请人请于201911 11  09时00分至201911 13 17时30分前在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名时提交代理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800元/份,售后不退,现场缴纳保证金4000元。

    4.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4.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1 14 1500分,地点为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公告发布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楚雄市人民法院

    地        址: 楚雄市阳光大道云荷路1号

    联   系   人: 赵家栋

         电        话: 0878-3386716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阳光大道花果山小区北门

    联   系   人:许华福

     电        话:13577832884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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