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污水处理站降噪及废气处理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受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的委托,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污水处理站降噪及废气处理改造工程,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污水处理站降噪及废气处理改造工程;
1.2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9-11-072;
1.3采购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4采购预算价:646800元;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7建设地点: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
2、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环保工程、环保设备的安装及维修;
2.3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有专业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人员;至少有一名环境保护工程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地点、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9:00—17:00,下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3.2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办锁时间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否则将不能报名;
3.3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3.4网上递交申请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光盘),视为撤回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5申请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申请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申请文件,因申请人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申请文件。
4、保证金缴纳
谈判申请人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6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谈判保证金交至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威支行
银行账号:5300 1706 1540 5100 0339
5、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11月22日14:00时前提交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或不送达规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6、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22日14:00时竞标文件提交截止同时为与竞标人谈判的时间。参加谈判采购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原件(相关证件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荷花村新区医院行政综合楼四楼 地 址:楚雄市灵秀路242号
邮 编:675000 邮 编:675000
联系人:李存宇 联系 人:陈婕
电 话:0878-3164271 电 话:0878-3156290、13769264247
传 真: 传 真:0878-3156290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