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医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02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2844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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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楚雄市人民医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人为楚雄市人民医院,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采购人委托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楚雄市人民医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 TKZB-2020-008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拟对医院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价:500000.00元。

    3、完成期限:签署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产品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具体时间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4、供货地点:楚雄市人民医院(具体地点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的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违法违纪记录;

    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二年(2018、2019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及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有资料即可);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已有资料即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6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15758595225);

    2、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最新发布的《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2日上午9:30时。网上递交: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光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报价。在按当场公布报价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5分钟内报价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报价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5、开标时间:2020年4月22日上午9:30时,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六、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6.2、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请在2020年4月16日下午17:30时前一次性汇至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凭据不再附到投标文件中。

    6.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或者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

    6.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

    6.5、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因未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而查询不到保证金情况的,视为未缴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6、中标候选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其余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6.7、保证金账户相关信息:

    收款单位: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100017678054012

    七、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访问“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媒体上公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楚雄市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楚雄市经济开发区东盛东路   

    联 系 人:张文达

    联系电话:13320566007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南华县新客运站商住楼5幢2号(马继清真园二楼)

    联   系  人: 沈工

    联 系 电 话:13638714518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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