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罗次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心电监护仪等)采购项目

    日期:2020-04-16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2989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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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禄丰县罗次中心卫生院 的委托,承担禄丰县罗次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心电监护仪等)采购项目  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禄丰县罗次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心电监护仪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MCX(2020)-012 

    <!--[if !supportLists]-->3、<!--[endif]-->预算金额: 39.65万元;

    <!--[if !supportLists]-->4、<!--[endif]-->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if !supportLists]-->5、<!--[endif]-->采购内容:(注:详细技术要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万元)

    备注

    01

    心电监护仪

    1

    2.2

    39.65

     

     

    插件式监护仪

    1

    5.8

    胎儿/母亲监护仪

    4

    18

     

    电动吸痰器

    4

    0.8

     

     

    洗胃机

    1

    0.65

     

    12道动态心电记录仪

    3

    4.2

     

    动态血压记录仪

    5

    8

     

    6、供货期: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具体交货时间按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办理);

    7、采购要求:按包号整体采购,按包号整体成交;

    8、质量要求: 符合参数要求,产品质量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9、供货地点:禄丰县罗次中心卫生院 

    10、其它要求:产品保修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的12个月,产品发生故障24小时到达现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信用记录: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正常扫描,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查询结果截图;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及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 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9、其它要求: 供应商还需具备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416日至2020422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安装)。

    四、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8000元,须在202042217 00 分(到账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   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

    2、供应商于2020424(9:00—11:30;14:30—17:00)前携带下列资料到   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禄丰县禄城丰景17-6幢 )兑换保证金收据: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网上报名(截图)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是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待查。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账户名称: 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昆明东风西路支行(308731021114)  

    账号: 8719069342104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511 900分;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一(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

    2、开标时间:20205119 00分;开标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一(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网上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和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现场递交:供应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盘内刻录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未递交刻录投标文件光盘和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六、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经常访问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购网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供应商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相关信息,无须回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八、公告期限2020416日至2020422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禄丰县罗次中心卫生院            

    地址:禄丰县罗次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 刘家新                   

    电话: 0878-485921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禄丰县禄城丰景17-6幢商铺

    联系人:王海燕

     话:17787825038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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