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庭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21来源:转载点击:3599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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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浩庭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对浩庭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浩庭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2020]华招字第(CG)ZB-005

    1.3服务内容:浩庭花园小区规划用地45011平方米,建筑物分为地下一层和地上11至17层,包括商业和住宅,总建筑面积130282平方米,其中地上112218.5平方米,地下车库18063.5平方米,共1051户住户,现入住率约60%,商铺44户,面积约2589.58平方米;目前出口三个,其中车辆人员出入口2个,地下车库出入口1个,电梯43部,对浩庭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采购;

    1.4服务地点:浩庭花园小区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购人与中标单位按年签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采购人每年对中标单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另行采购本物业的管理服务;

    1.6采购预算价:约140万元/年。

    1.7采购范围: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门卫及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

    (2)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化粪池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8)建筑及智能系统的日常维修养护;

    (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事项:

    (1)提供有偿家政服务,代缴费及其它特约服务;

    (2)组织小区文化活动。

    (3)对公租房有关政策进行宣传、讲解。

    (三)除按规定由委托方提供的设施外,小区所需要的零星附加设施由服务方与业主协商根据小区布局自行配置。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物业管理相关标准要求,同时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2)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2018年成立的公司提交当年财务报表,2019年成立的公司可不用提交);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019年成立的公司可不用提交);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3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正在管理或曾经管理过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提供合同原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 27日17时30分前持相关报名资料到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20000 .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17时30分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汇款。如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阳光大道支行

    账    号:2516100209000021586

    请投标人于2020年 5 月 8 日下午17时30分前凭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楚雄市阳光大道186号)开具保证金收据。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缴纳时请认真核对户名及账号,交错概不负责)。投标保证金收退联系电话:马荣斌 18787897300。

    5、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在此期间一切安全责任自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 13 日14时 00分

    6.2开标地点: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7.1交易各方主体要指派无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标会议现场活动。参加开标会议时供投标人只允许派出一人入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

    7.2进出开标地点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通过手机扫描疫情防控二维码,进行体温检测,身份证信息查验登记,并配合工作人员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询问,不服从管理者将不允许进入。

    7.3进出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开标结束后,为减少人员交叉感染,有序开展工作,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减少等待逗留时间。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楚雄》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浩庭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杨春中

    电  话: 13769260471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荣斌

    电    话:1878789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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