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康寿老年公寓

    日期:2011-04-13来源:转载点击:6306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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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满足我市老年人不断增加的需求,让为国家的建立、富强和人民幸福奉献了自已青春和力量建立了光辉业绩的老年人们,晚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有关内容要求,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要求。在楚雄市东瓜镇詹家社区田心村兴建楚雄市康寿老年公寓。现将申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310月以四荒出让的方式在东瓜镇詹家社区田心村买了10亩的荒山,现已开发投资350多万元,已初具规模。其特点:一是区位优势强,二是离城近,三是视线好,四是有自然白沙泉水,五是后靠青山前沿楚雄城景。具备了开展老年公寓建设的基本条件。
      二、基本宗旨、原则和目标
      宗旨是: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敬老、养老、助老以及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作贡献,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基本原则是:大兴敬老养老道德风尚,尽可能的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精神生活的需要,使寓内老年人物质生活得到不断改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基本目标是: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寓内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家政培训、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工能,切实提高寓内老年人的物质精神文化供养服务水平。
      三、基本设想和方式
      基本设想是:楚雄市康寿老年公寓,以现投资350万元开发出来的10多亩地为基础,规则再投资1000万元,设200个床位。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日托、全托、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基本方式是:政策帮助、资金扶持、市场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标准收费和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实体。在政策范围内和可能的情况下请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及扶持。
      四、基本方针
      “楚雄市康寿老年公寓基本方针是:依法登记、严守法律法规,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老龄委办公室的领导、管理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为发展我市老龄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楚雄市康寿老年公寓章程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楚雄市康寿老年公寓。

    第二条、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组织。

    第三条、宗旨目的: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敬老、养老、助老以及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作贡献,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第四条、楚雄市民政局为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住所:云南省楚雄市东瓜镇詹家社区田心村。

    第六条、本章程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单位举办者是朱国荣;开办资金:3万元。

    第八条、业务范围:面向社会,为老年人服务。老年人福利、生活照料、日间照料、全托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家政培训、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人服务。

    第九条、楚雄市康寿老年公寓经费来源:

    (一)个人出资。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私分。

    第十一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本单位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机关的年度检查。

    第十三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修改本章程,须经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第十五条、本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第十六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七条、本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十八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举办者答字,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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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匿名发表时间:2011-04-15 22:06:00
    目前是否已对社会开放运营?请公布电话。
    留言:匿名发表时间:2011-04-20 19:52:00
    联系人:朱国荣 1350878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