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ZBZC2016(023):南华县民政局2016年救灾物资大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6-04-11来源:转载点击:662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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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南华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南华县民政局2016年救灾物资大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货商。该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南华县民政局2016年救灾物资大米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DCZBZC2016(023);
    1.3 招标内容:采购救灾大米(粳米)320000公斤,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资金来源:楚财社[2015]336号;
    1.5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上限价:169.6万元;
    1.6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合格;
    1.6 交货地点:南华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1.7质量要求:符合GB1354-2009三级粳米质量验收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招标货物)、《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且从事粮油经营活动3年以上(不含3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1.3具有近三年成功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且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3个;
    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同时需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2.1.5投标人应自有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油仓库及配套设施,且符合成品粮油储存标准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须免费保管、代储大米一段时间,待招标人需要时运至指定地点;
    2.1.6投标人应拥有1-2名经省级以上专业机构资质认定的粮油专业保管人员,拥有基本的粮食检化验设备和1-2名经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认定的检化验人员,相关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
    2.1.7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3-2015年)内无粮油质量安全问题,未受到粮食、工商、卫生、食药监部门等行政处罚的记录证明,近三年从事粮油经营活动的税收证明且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
    2.1.8具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力;
    2.1.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3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2.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粳米、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2.5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投标样品(粳米)1份及与样品匹配的县、市级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
    3.1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是委托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证照为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3.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2016 4 11 日至2016 4 20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注:15日至20日州庆放假休息),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交代理公司留存。
    3.3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套,售后不退,不邮寄。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 5 4 15 00 分前提交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厅标,逾期或不送达规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6 54 15 00 分(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厅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华县民政局
    地 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
    联 系 人:窦正军
    联系电话:0878-722158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华县新客运站5幢2号
    联 系 人:杨树珍
    电 话:15184881470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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