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永仁县教育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永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欢迎具有相应生产和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JCZB-2016-(采购)-069
2.2招标范围: 食堂设备一批,包括200千瓦全自动三相发电机1台、50千瓦全自动三相发电机18台、25型和面机,浆叶式6台、25kw电磁灶14台、保温售卖台3台、多功能切菜机10台、风幕机10台、绞肉机14台、六门冰柜11台、馒头自动成型一体机1台、切菜机4台、热风循环消毒柜9台、双门食品保鲜柜(留样柜)8台、双门蒸饭车9台、四门冰柜1台、四人座餐桌360套、不锈钢学生碗柜60台。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或公告附件。
2.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2.4 交货地点:本项目实施学校。
2.5交货方式:项目实施地交货验收后安装调试,经总体验收。
2.6本项目预算金额:140.5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3.2.2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22日起至2016年 8 月 2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火把节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覆盖本次采购项目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材料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在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仁县太阳广场文化大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23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8月23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采购人:永仁县教育局
地 址:永仁县城内
联系人:黄明忠
联系电话:13987082758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福荣
联系电话:13908780559
传真:0878-3023338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伟业广场4幢12楼
邮政编码:675000
2016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