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仪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货物采购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云南龙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仪器设备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选定服务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招标,特邀请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仪器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YNLT(2016)第 01 号
3、采购预算金额:12.51万元。
4、采购内容:(注:详细技术要求及参数见询价文件)
(1)超低温冰箱一台;(2)高压灭菌器一台;(3)电热恒温培养箱一台;(4)360度光催化诱蚊灯六个。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具体交货时间按政府采购项目购销合同书的要求办理)。
6、交货地点: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个体商户除外);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竞标产品的有效授权书(采购内容的3、4项可以不授权)授权书需提供原件。如制造商直接参加竞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
6、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9、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询价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申请人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是委托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证照为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6年 11月 14 日至2016年 11 月 18 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 月 28 日 上 午 09:00 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询价时间。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采购单位: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龙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楚雄市彝人古镇楚园东区D15
联系人:刘学彬 联系人:王琼梅
电话:13987857291 联系电话:0878-8962003
2016年 11月 14 日